小怪兽APP用户使用规范

感谢最可爱的你长久以来对于小怪兽Monster Pub® 品牌的支持和喜爱。

我们致力于通过产品体验和社区建设,努力为年轻人搭建一个积极健康的社交平台。在这里,用户可通过文字、图片、波形、语音尽情的展示自我,并在社区里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小怪兽也通过社区,向年轻人传递着积极、乐观、正能量的生活态度和主张。

随着用户的不断增加,小怪兽Monster Pub® 品牌也在迅速成长,逐渐成为女生最喜爱的崭新愉悦生活方式代名词。为了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小怪兽鼓励广大用户创造更多优质内容,杜绝用户产生负面影响和体验,对于违规的用户,删除所有违规内容直至封禁。

一. 原则

1、为维护小怪兽蜜曰健康生态秩序,更好地保障用户合法权益及良好的用户体验,小怪兽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制定《小怪兽APP用户使用规范》(下简称“本规范”)。

2、小怪兽用户在小怪兽APP上的活动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小怪兽官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小怪兽用户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3、若你对本规范的理解和执行有任何疑惑或争议,可告知我们,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则予以解释或处理。

二.使用规范

小怪兽APP健康生态秩序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有赖于小怪兽用户的共同努力与支持,以下使用规范的内容有助于用户更加清晰地了解小怪兽蜜曰社区的规则,期望我们一起创建并维护用户、平台等各方共赢有利的生态体系。

1. 行为规范

用户在使用小怪兽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的过程中不得进行影响用户体验、危及平台安全及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蜜曰公司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小怪兽帐号才去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小怪兽个人帐号行为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1 软件使用规范:

1.1.1 软件的获取:用户应通过小怪兽官网或经蜜曰公司授权的第三方(如苹果公司App Store)获取小怪兽官方版本客户端;

1.1.2 合法使用软件。除非法律允许或蜜曰公司书面许可,你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1.2.1 删除本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1.1.2.2 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1.1.2.3 对蜜曰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1.1.2.4 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蜜曰公司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1.1.2.5 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1.2.6 通过非蜜曰公司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小怪兽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1.1.2.7 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1.1.3 蜜曰公司有权对前述行为进行独立判断,并对相关违规帐号进行处理。常见的行为有:外挂、电脑模拟器、信息代发、刷屏灌水软件等。

1.2 注册使用行为规范:

1.2.1 获取小怪兽帐号的渠道:用户须通过小怪兽官方客户端注册小怪兽帐号;

1.2.2 用户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手机号码进行小怪兽帐号注册。注册过程中需进行短信验证并绑定一个有效的手机号码;

1.2.3 用户不得恶意注册使用小怪兽帐号,如频繁注册、批量注册小怪兽帐号、滥用多个小怪兽帐号、买卖小怪兽帐号及相关功能的行为。

1.2.4 用户不得利用多个帐号主体或控制多个小怪兽帐号实施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行为,不得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恶意绕开或者对抗平台规则。

1.3 访问行为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帐号安全,小怪兽有权对访问异常的行为进行独立检测判断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下是蜜曰公司对不同类型访问异常行为的处理方案:

1.3.1 登录异常:对于注册后长期没有登录或者注册后长期无任何访问记录的帐号,为保护用户帐号安全,蜜曰将限制其登录功能,用户需激活帐号后才能正常使用,激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验证短信验证码等;

1.4 数据获取、使用规范:

为了保护用户数据安全,蜜曰公司禁止小怪兽用户从事以下违规行为:

1.4.1 未经其他小怪兽用户明确同意,或未向其他小怪兽用户如实披露数据用途、使用范围等相关信息的情形下复制、存储、使用或传输其他小怪兽用户数据,侵害其它小怪兽用户合法权益的;

1.4.2 要求其他小怪兽用户共享、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住址等)才可使用某种服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如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算命、披露个人信息后才能加入群聊等;

1.4.3 将其他小怪兽用户小怪兽号、名称、健康数据、玩耍数据、QQ号、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用于任何未经用户及小怪兽平台授权的用途的;

1.4.4 企图进行反射查找、跟踪、关联、挖掘、获取用户小怪兽号、名称、健康数据、玩耍数据、注册QQ、注册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和出生日期等个人隐私信息的。

2. 内容规范

小怪兽用户需要遵守《蜜曰用户服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送的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蜜曰公司将根据违规程度对小怪兽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有权拒绝向违规帐号主体提供服务。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与该主体相关帐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帐号等。所谓违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侵权类内容

2.1.1 主体侵权

2.1.1.1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商标,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或商标专用权;

2.1.1.2 擅自使用他人姓名、肖像,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2.1.1.3 冒用身份,使用他人特征性信息,足以误导其他小怪兽用户的。例如:小怪兽帐号昵称为某公司著名游戏产品名称,且在个性签名中暗示或明示其为该游戏产品的客服人员。

2.1.2 内容侵权

2.1.2.1 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发送或传播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内容的;

2.1.2.2 未经授权发布他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小怪兽号、照片等个人隐私资料,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3 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荣誉,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2.1.2.4 未经授权发布企业商业秘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

2.1.2.5 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2 色情及色情擦边类内容

2.2.1 发送或传播涉黄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招嫖、寻找一夜情、性伴侣等内容的;

2.2.2 发送或传播情色文字、情色视频、情色图片、情色漫画等内容的,但不限于上述形式;

2.2.3 发送或传播色情擦边、性暗示类信息内容的。

2.3 暴力违法内容

2.3.1 发送或传播人或动物自虐、自残、自杀、被杀、致残以及枪击、刺伤、拷打、捆绑等令人不适的内容的;

2.3.2 发送或传播诱导他人自虐、自残、自杀或教唆他人进行犯罪行为等内容的;

2.3.3 发送或传播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或虐待内容的;

2.3.4 发送或传播吸食注射毒品或违禁药品等令人不适的画面内容的;

2.3.5 发送或传播销售仿真枪、弓箭、管制刀具、气枪等含有杀伤力武器内容的;

2.3.6 发送或传播以鼓励非法或不当方式使用为目的而描述真实武器内容的。

2.4 赌博类内容

2.4.1 发送或传播赌博邀请、胁迫或诱使他人参赌等涉赌内容的;

2.4.2 出售赌博器具,介绍赌博规则和玩法,传授赌博(千术)技巧、方式、方法等赌博相关内容的。

2.5 危害平台安全内容

2.5.1 发送或传播钓鱼网站等信息,诱使用户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2.5.2 发送或传播病毒、文件、计算机代码或程序,可能对小怪兽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或中断。

2.6 涉黑涉恐类内容

2.6.1 发送或传播替人复仇、收账等具有黑社会性质的信息;雇佣、引诱他人从事恐怖、暴力等活动;拉帮结派,招募成员,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危害的内容。

2.7 非法物品类内容

2.7.1 发送或传播买卖发票、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象牙或虎骨等野生动物制品、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等非法物品内容的;

2.7.2 发送或传播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明等证件等内容的;

2.7.3 发送或传播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医保卡套现、手机复制卡等内容的。

2.8 广告类内容

2.8.1 欺诈虚假广告类

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欺诈广告(例如网赚、中奖类信息);虚假夸大减肥、增高、丰胸、美白效果但明显无效的保健品、药品、食品类广告;推广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广告。

2.8.2 非法物品及违法广告类内容

违法广告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发票、出售假烟、假币、赃物、走私物品;违法办证刻章、代办身份证、信用卡、办理手机复制卡等信息;交易人体器官等内容。

非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象牙、虎骨等非法野生动物制品、贩卖毒品、窃听器、军火、人体器官、迷药、国家机密,信用卡套现,办证,非法刻章,性虐等。

2.8.3 未经小怪兽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小怪兽个人帐号在蜜曰社区进行推广小怪兽以外的同类型产品,如:飞机杯、水晶阳具、振动棒等。

2.9 欺诈信息类

2.9.1 类似广告形式的欺诈信息。如明显虚假夸大使用效果的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成人用品类信息以及其他假冒伪劣商品等内容的;

2.9.2 类似传销形式的欺诈信息。所谓类似传销形式,是指通过发展人员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按照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等与传销行为类似的形式。如多级分销、高额返利等内容;

2.9.3 以获取他人个人信息和数据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冒充亲友骗取他人信息的;以组织某种活动的名义,要求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

2.9.4 其他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发布的欺诈信息。如网赚、中奖类信息、付费陪聊等。

2.10 不实信息类内容

本规范所称的不实信息,指没有相应事实基础,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隐瞒真相而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10.1 涉及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等政治类不实信息;

2.10.2 煽动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宗教间仇恨、歧视、误解,损害善良风俗的不实信息;

例:今天上午日本发生9.0级地震,安倍晋三不幸遇难!是中国人就挺起!!扩散出去!!!

2.10.3 扰乱社会秩序、引起或可能引起公众恐慌的不实信息;

例:震惊:在中国吃猪肉等于自杀 !!

急急急请告诉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鲜了。 请火速转发

2.10.4 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不实信息;

2.10.5 与生活常识、公众话题相关的不实信息;

2.10.6 与蜜曰公司相关的不实信息,或者未经蜜曰公司官方确认、披露或准许而发布的信息;

例:未经许可发布的小怪兽新功能信息。

2.10.7 其他不实信息。

2.11 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类内容

2.11.1.1 利诱用户分享:分享后对用户有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好友拆礼盒,集赞,分享可增加一次抽奖机会等;

2.11.1.2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用户分享。包括但不限于 :“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

2.11.2 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

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中断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用户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过用户同意以欺骗手段获取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

2.11.3 骚扰及垃圾信息

除前述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用户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如批量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

2.11.4 其他违反与蜜曰公司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不良信息。如小怪兽帐号买卖或租用、小怪兽群买卖或租用或商业化使用等内容。

2.12 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2.12.1 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如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未获得在先行政许可,未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违规发布或传播相关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药品或医疗器械推广内容、违规发布证券或期货等投资类有偿咨询内容以及违规发布烟草宣传内容等;

2.12.2 发送或传播其他违反与蜜曰公司签订的、任何形式的服务协议、平台协议、功能协议的内容。如垃圾信息、骚扰信息、小怪兽帐号买卖或租用、小怪兽招募、小怪兽用户关系链获取或商业化使用等内容。

3. 蜜曰社区使用规范

以下行为严重违规并影响用户体验,还可能给其他用户、蜜曰社区及小怪兽带来损害,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该小怪兽帐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1 使用外挂行为

3.1.1 未经蜜曰公司书面许可使用插件、模拟器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蜜曰社区和相关系统。例如:利用任何第三方工具或其他方式在蜜曰社区进行灌水、刷屏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灌水、刷屏的功能。

3.1.2 未经蜜曰公司书面许可使用插件、模拟器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小怪兽远程遥控相关功能。

3.2 刷粉行为

3.2.1 未经小怪兽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小怪兽个人帐号在蜜曰社区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包括但不限于:QQ群招募、小怪兽群招募、女神群招募、微商、大学生兼职等。

3.2.2 本规范定义的推广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链接,头像,二维码,纯文字等各种形式完成的推广行为

3.2.3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者帐号都将被处理。

4. 处理规则

4.1 蜜曰公司有权对上述行为或内容进行独立判断。

4.2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小怪兽个人帐号,一经发现,蜜曰公司将根据情节进行删除或屏蔽违规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号的处理,并有权公告处理结果。

4.3 小怪兽用户同意本协议后即表示自愿接受本协议的处理规则。

5. 商标与商业外观

5.1 小怪兽用户必须遵守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蜜曰公司关于知识产权使用的相关规则。

5.2 小怪兽用户如非商标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商标。

5.3 在小怪兽蜜曰社区中发布含有他人商标、版权等涉及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的,蜜曰公司有权要求发布者如实说明,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权利证书或授权证明,不按照要求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权利证明的,该内容将视为前述的违规内容。

5.4 非蜜曰公司官方帐号,禁止在帐号名称、输出内容中出现与蜜曰公司已有知识产权内容相同(如’蜜曰公司’、‘小怪兽’、‘monster pub'、‘sistalk’ 等)、相似(例如,蜜日、master pub、sistolk等)的字样,或者容易与目前已有蜜曰公司产品设计主题、外观等相混淆的内容。

三、投诉、申诉机制

1. 违规投诉机制

1.1 举报内容:违反行为规范、内容规范(侵权类内容除外)、违规行为或内容的。

1.2 举报方式:你可以通过小怪兽软件进入举报页面进行举报。

2. 侵权举报机制

2.1 举报内容:内容规范中所述的“侵权内容”,如: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2.2 举报方式:如果小怪兽用户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通过手机小怪兽客户端进入举报页面进行侵权举报。

3. 申诉机制

3.1 申诉原因: 小怪兽用户因违反本规范而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蜜曰公司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蜜曰公司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诉,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申诉方式咨询客服。

3.2 申诉方式:

3.2.1 因违反本规范下的“行为规范”或发布违法违规内容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

3.2.1.1 电话客服:400-6504520;

3.2.1.2 在线客服:小怪兽软件-> 我的消息->通知->客服。

3.2.2 因侵犯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而被处理的,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发送邮件support@sistalk.cn->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 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你在使用小怪兽软件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你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你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小怪兽用户应避免因使用小怪兽而使蜜曰公司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蜜曰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对你的服务。

五. 免责声明

5.1 小怪兽用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关于小怪兽软件内的所有功能蜜曰公司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用户在使用小怪兽软件服务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因其使用小怪兽软件服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5.2 用户通过小怪兽软件服务发布的任何信息,及通过小怪兽软件服务传递的任何观点不代表蜜曰公司之立场,蜜曰公司亦不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或可靠性负责。用户对于可能会在小怪兽软件上接触到的非法的、非道德的、错误的或存在其他失宜之处的信息,及被错误归类或是带有欺骗性的发布内容,应自行做出判断。在任何情况下,因前述非正当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伤害,应由相关行为主体承担全部责任。

5.3 鉴于外部链接指向的网页内容非小怪兽软件运营方实际控制,因此小怪兽软件运营方无法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小怪兽软件运营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小怪兽软件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小怪兽软件运营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5 用户知悉并同意,小怪兽软件运营方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第三方应用等)并由第三方向用户提供该产品的升级、维护、客服等后续工作,由该等第三方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或其本身的原因导致的一切纠纷或用户损失承担责任,用户在此同意将向该第三方主张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和损失。

5.6 除另有约定外,小怪兽软件运营方提供的虚拟产品或服务,如未标明使用期限、或者其标明的使用期限为“永久”、“无限期”或“无限制”的,则其使用期限为自用户开始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至该产品或服务在小怪兽软件下线之日为止。

5.7 如小怪兽软件运营方发现或收到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获知,用户存在或涉嫌违反本协议使用规范,小怪兽软件运营方或其授权主体有权依据其合理判断不经通知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用户行为造成的影响,并将尽可能在处理之后对用户进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错过推广时机、丧失营销收入等)由用户自行独立承担。

六. 动态文档

本规范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你应能反复查看以便获得最新信息。

七、实施时间

本规范自2018年11月15日起施行。

本次更新时间:2018年11月15日